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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南北湖大道,没有系安全带的后果

2017-03-09浏览:1295

时间:1月17日下午

地点:嘉兴南北湖大道高铁桥洞南侧路段北往南方向

事故:小货车撞上机非隔离带,导致一辆奥迪车右前挡风玻璃破裂以及小货车内副驾驶座乘客右小腿截肢。

事故经过: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刘文昊介绍,2017年1月17日16点04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浙FD203*的普通低速货车行驶至嘉兴南北湖大道高铁桥洞南侧路段,由北向南撞上路段西侧的机非隔离带。小货车撞击后失控发生甩尾,货车车厢砸中同向行驶的一辆奥迪车。当时货车车厢内有两个人,驾驶员与坐在副驾驶座的乘客都被甩出车外,因为他们没有系安全带。

事故发生后交警对驾驶员进行询问得知,当时是因为副驾驶座上的人手机响了,驾驶员帮忙查看手机没有注意前方路况导致事故发生。

这个副驾驶的这个人当时手机响了,手机响了他就去接电话,但是可能因为这个人年纪比较大,操作了几次都没接到这个电话。这个驾驶员听到之后就把头凑过去帮他操作,就因为这么一个动作,当时方向跑偏了,就一下撞到了机非隔离护栏,撞了之后这个车子失控了,甩尾了。

小货车驾驶员姓徐,男性,27岁,嘉兴海盐人。副驾驶座上的人姓李,男性,65岁,同样也是海盐人。

事故造成李某右小腿粉碎性骨折,经医院诊断后,右小腿大部分截肢;徐某轻伤,奥迪车驾驶员沈女士没有受伤。

交警最终认定:徐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李某、沈女士没有责任

小货车驾驶员在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过程当中,注意力不集中,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前方的道路情况也疏忽观察,所以小货车驾驶员徐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另外据了解,小货车副驾驶的人没有系安全带,奥迪车没有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那为什么没有给他们定责任呢?

这个副驾驶的人没有系安全带,他也存在违法行为,包括这个奥迪车,它是逾期未检验,等于也是违法行为。那为什么没有给他们定责任呢,主要是他们两方这个违法行为,跟这个事故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你的违法行为,对这个事故有没有过错,如果不存在过错,即使有违法行为,那也不承担责任,但是我们要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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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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