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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学车学时有什么后果

2023-02-10浏览:736

今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伪造培训学时数据案件判决情况的通报,通报内容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 月,珠海市交通运输局配合珠海市公安局查获一起驾驶培训计时平台运营商使用“驾驶平台辅助工具”(俗称“跑马机”)虚构学时数据的案件。2022年12 月7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2〕粤 0402 刑初 225 号,见附件)对此案件进行了判决。现将有关判决情况通报如下,并提出工作要求,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判决书有关情况

2020年10月份以来,广东潮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E驾通”计时平台商)庄汉雄、梁达思、李创群三人在中山市坦洲镇、珠海市香洲区的出租屋内,先后使用“驾驶平台辅助工具”为珠海市名耀驾校、汕尾市成兴驾校、汕尾市新利达驾校、汕尾市海深驾校等多家驾校学员虚构学时数据,并通过“E驾通”计时平台上传至广东省驾驶培训公众服务网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和传输的数据中,获利共计 187910 元。2021 年7月,公安机关抓获庄汉雄、梁达思、李创群三名犯罪嫌疑人。2022年12 月7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定庄汉雄、梁达思、李创群三人犯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后果特别严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五年三个月、五年。

二、工作要求

(一)及时组织警示教育。各地要及时将上述违法犯罪事实及法院判决情况传达至辖区每一家驾校和每一个计时平台运营商,确保相关人员知晓破坏计算机系统罪的严重后果,督促驾校及相关人员不得参与伪造驾驶培训学时数据,不得将虚假培训学时数据上传至省驾培监管平台。

(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珠海、汕尾市要对判决书中明确参与培训学时造假的珠海市名耀驾校,汕尾市成兴驾校、新利达驾校、海深驾校、胜南驾校、新通驾校、圣捷驾校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并列入日常重点监管名单。各地要对使用广东潮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E驾通”上传培训学时的驾校,加大培训学时数据的审核、抽查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驾校,要及时依法予以处理;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第一时间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三)开展虚假培训部门联合行动。各地要广泛收集相关驾校、计时平台运营商伪造、虚构培训学时数据线索,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进行查处。要积极主动对接当地公安部门,开展部门专项联合行动,加大对驾校、计时平台运营商伪造培训学时数据、上传虚假培训学时数据至省驾培监管平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强化培训二维码登录政策实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培训二维码登录政策实施对打击虚假培训行为的重要意义,加大对辖区驾校二维码登录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因更换微信号、手机号而需重新注册“粤学车服务”的学员,要进行登记造册,逐一核查,坚决堵塞实施虚假培训的漏洞。要探索研究违法违规计时平台运营商市场退出机制,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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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伪造 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