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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驾驶人“学法减分”是怎么操作的

2022-05-22浏览:1029

2021年3月18日起,只要是持有嘉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驾驶证,且“交管12123”App注册地为嘉兴的驾驶人,在处理完交通违法且未被记满12分的情况下,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参加“学法减分”,在学满30分钟后,7个工作日内参加网上考试,答对18题就可为自己的驾驶证减1分。

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补考以两次为限。逾期或者补考不合格的只能重新申请“学法减分”。一个记分周期内可多次申请,但每人最多减6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开通的“学法减分”与原嘉兴交警自建“减分券”功能是有区别的:原嘉兴交警“减分券”采取预领制,即驾驶人未记分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参加答题领取“减分券”,留存的“减分券”用于抵扣今后可能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分。参加“学法减分”的前提是申请人驾驶证已经被记分。另外,原嘉兴交警“减分券”只针对非营运小型车辆的交通违法,此次“学法减分”将受益范围扩展至全部机动车驾驶员,即使是A、B证驾驶员也可以申请。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的;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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